3月18日讯,山西省现役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时限由2020年提前至2017年年底。到2017年年底,对未完成改造、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的一律予以关停。今天,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现役机组一次性改造投资给予的资金支持由5%~10%加大为10%~30%,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为鼓励现役机组尽快实施改造,对2015年完成改造的补助30%,2016年完成改造的补助20%,2017年完成改造的补助10%。 在项目审批方面,由省经信委负责审批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环保厅牵头负责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信委联合下达补助资金计划。
山西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提速
来源:http://www.q-env.com/ 时间:2015-03-23 12:11:49 浏览数:1042